• 信笔挥洒

  • 留下痕迹

  • 束之高阁

  • 写字

    March 8th, 2009 by ginsengsia

    我一直很羡慕那些能写出一手好中文字体的人。

    在点、勾、横、竖、撇、捺、弯、折之间,书写出艺术。

      

    有人说,一个人的字体代表了一个人的性格。

    性格朴实大方的人,字体实在,顺着笔画书写,四四方方。

    性格胆小害羞的人,字体偏小,仿佛被禁锢着,无法伸展。

    性格潇洒大度的人,字体圆润,下笔苍劲有力,收放有度。

    。。。。。。

      

    从开始工作以来,写中文字的机会就越来越少。

    不管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所需要的文字,都给英文取代了。

    连在最基本的购物清单里,中文字也干脆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甚至无法想起,距离自己上一次亲笔所写的中文字,到底是多久了。

      

    所以,今晚我好好地找了一张纸,提着笔,思考着应该为这张白纸写些什么。

    我从一个个的单字开始写,然后将身边亲人和朋友的名字都写了一遍,最后就是我记忆中的一些名句,洋洋洒洒地写满了整张白字。

    『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

    『莫待天晴花已老,何不携手雨中看。』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

      

    失落的是,我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些中文字的笔划,还有在某些部首之间,我显得迷惘。

    还有,虽然说我在写字,但却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掌握手中的那把可恶的笔。

    那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笔在拖着我的手在纸上留下笔迹。

    我越用力地试图掌控笔迹的运行,手掌的边缘也越感到酸痛。

      

    最后,我放弃了。

    看着整张写满字的纸,映入眼帘的是那“堆”不工整的字体。我忿忿地将纸张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却无法丢掉我的不堪。

    我得承认,我写中文字的能力退化了。

      

    【我们都太习惯用电脑美工来拼写,却忘了自己双手拥有书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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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快乐

    January 23rd, 2009 by ginsengsia

    再过两天,就要迎接我最喜欢的除夕夜了。

    在除夕夜里,和全家人一起围着吃团圆饭,是我最期待的时刻。

    尤其是自从我开始到外地生活之后,就格外地思念与全家人有说有笑地围着一起吃顿饭。所以每年的农历新年,我一定从外地赶回家,陪家人度新年。

      

    今年,我的家里添了一个新成员。我的二姐在前天生了一个男宝宝,而我也升格为舅舅了。

    这个男宝宝一出世,就把我们一家人弄得人仰马翻。除了帮二姐坐月子,大家还得轮流顾宝宝。

    宝宝大慨还没适应母体外的世界,一旦把宝宝放在婴儿床上,不出半个钟头,就放声大哭。非得我们将他抱在怀中,他才感觉那一丝的安全感,不会频繁抽搐,安安稳稳地睡觉。

    结果,大家都睡不好。

    不过,只要看到宝宝平平静静的睡觉,大家都觉得付出是值得的。希望宝宝能平安健康地长大,就不枉二姐为他这么辛苦。

      

    要过年了,我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希望我亲爱的家人、朋友和他们的家人,还有我自己,都能安平康健,快快乐乐。

      

    ~~恭喜恭喜~~

      

    happy_chinese_new_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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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三十岁来敲门

    December 7th, 2008 by ginsengsia

      

    是我算错吗?

    还有十六个月的时间,

    三十岁就会来敲门了。

    我怎么觉得,

    我才刚刚迎接二十岁,

    飞翔在象牙塔的世界。

      

    十年,二十岁的赐于,

    让我一个人去学习生活,

    为了十年后,遇见三十岁。

    现在,我得开始思考,

    三十岁是什么样的年纪,

    往后的十年,该追逐什么?

      

    我要追逐安逸的生活,

    我要追逐稳定的收入,

    我要追逐健全的家庭。

    我不再有二十岁的青涩,

    也还没有四十岁的豁达,

    只有即将三十岁的憧憬。

      

    如果二十岁必须是蛰伏,

    那么三十岁应该是飞翔,

    将来四十岁才会是收成。

    最美的滋味是先苦后甜,

    最好的经历也是先苦后甜,

    最勇敢的选择还是先苦后甜。

      

    当二十岁来到我面前时,

    我没为之后的十年准备好,

    错过了重要的人。

    当三十岁来敲门的那天,

    我希望,我不会迎接失措,

    而是拥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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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爸商标,必属佳品

    November 28th, 2008 by ginsengsia

      

    今天和家人SKYPE,老妈通知我,老爸又快要有新作品了。

      

    “哦,这次的作品是什么?”

    “是做给二姐BABY的婴儿床。”妈妈笑着说。

      

    爸爸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家里的水电兼土木高级资深总工程师(这个称号够响亮吧!)。举凡家里电器、水管、水喉、家具等故障用品,大部分都在爸爸的巧手下修复。

      

    老爸喜欢利用家里的旧东西来发挥他的创意。有时候我们根本想不到,一些普通的东西,他却可以善加利用,添加在他的创意上。我和家人许多的生活乐趣,很多都是来自老爸的奇思妙想。

      

    介绍老爸最得意的作品。

      

    这是一个旧的电饭锅。除了煮食之外,还有什么用途呢?

      

    steambox-rice-cooker

      

    老爸在锅盖上凿了一个洞,再用中空的铜管连接到主体。为了避免意外烫伤,铜管的外层就用隔热膜来包裹。

      

    到底主体是什么东西?

      

    steambox-1

      

    就是独家制造的蒸气箱。将拉链拉上,可以容纳一个人在里头享受蒸气浴。

      

    steambox-2

      

    将清水倒进电饭锅,加入香料,煮到水滚。

    锅里的热蒸气通过铜管直到蒸气箱。

    蒸气箱里还有小凳子,可以坐着享受蒸气浴。

    氤热的蒸气使身体排汗排毒,舒经活络。

      

    老爸在电视台广告中看到蒸气箱的介绍,就妙想为家里造一个属于自己的蒸气空间。除了蒸气箱需要购买材料和缝纫车工以外,剩下的物品都是家里的旧东西。

      

    不过,最让他自豪的是,一个好几百块钱的蒸气箱,他只花了不到一百块钱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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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的雨季

    October 9th, 2008 by ginseng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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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踏车

    August 31st, 2008 by ginsengsia

      

    记忆中,都是我在看着别人在骑脚踏车。

      

    幼一,妈妈骑着脚踏车,载着我上下学。

    妈妈告诉我,别把脚靠近后车轮,会受伤。

    傻傻的我,就尽量将短短的脚向外撑。

    看着妈妈徐而稳地骑着脚踏车,我坐在后座,很安心地吃着妈妈买给我的糖果。

      

    幼二,妹妹也上学了。妈妈还是骑着脚踏车送我们俩上下学。

    我在后座尾端,提醒着身前的妹妹,双脚不要靠近车轮,会受伤。

    两个小瓜,四条短腿,一路在撑着。

    而妈妈,还是一样稳稳地骑着脚踏车。

      

    小学,看着姐姐们从容地骑着脚踏车上下学,心中满是羡慕。

    试骑过脚踏车,但平衡感不足,车头一直是微颤颤地抖动。

    骑的人是一“踩”一心惊,看的人也是一步一提防。

    提防我不小心地冲出马路,也提防我与水沟做亲密的接触。

      

    直到念完小学,我还是无法十足平衡的骑着脚踏车。

    很不可思议吧!

      

    到了中学,那股想骑脚踏车的欲望就渐渐地消失了。

    因为一直骑不好,所以就开始逃避。

    同学们一旦有脚踏车出游活动,自己就开始找藉口开溜。

    庆幸着自己不会骑脚踏车的秘密不会被同学们知道,

    但也懊恼自己错失了那股与同学们骑着脚踏车出游的乐趣。

      

    少年的烦恼,大慨就是这样吧!  

      

    直到我学会了骑嚤哆车以后,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自己一直无法好好地骑着脚踏车。

      

    因为我怕跌倒,我怕跌倒后会疼。

    怕跌倒,所以一骑车就显得小心翼翼。

    身体没完全舒展,自然就无法平衡自如地骑着脚踏车。

      

    只是后来,我也没去验证,能平衡地骑着嚤哆车,是不是就能自如地骑着脚踏车呢?

      

    我只是遗憾,脚踏车没能成为我少年生活里的甜蜜回忆。因为,我都是看着别人骑着脚踏车,在那个年代里,来来回回。

      

    虽然直到今天,自己没能好好地骑一回脚踏车,不过我却喜欢这首带有校园青春往事的歌曲。将这首歌送给那些曾经骑着脚踏车上学的人,还有那些因为脚踏车而有甜蜜回忆的人。

      

    王识贤 - 脚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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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fum de café

    May 1st, 2008 by ginsengsia

    我喜欢喝咖啡,在很早很早的少年时期就开始了。

      

    我喜欢在早餐中喝上一杯咖啡,当做是一天开始的仪式。因为我相信,一杯好咖啡,就是一天好的开始。想像在杯子微烫的边缘,轻啜一口,咖啡中那香醇又略带苦涩的味道,仿佛是对嗅觉和味蕾的洗礼。

      

    我喜欢在下雨天的时候静静地喝着咖啡,同时也静静地在屋内阅读。耳旁听着窗外滴答滴答的雨水声,那是一种单调的宁静。对我来说,生活也许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了。

      

    我怀念在家乡的老旧茶餐厅,用手心捧着那被电炉烘热的瓷杯,并盛着八成热的咖啡。一杯南洋老咖啡,不能用完全滚烫的水冲泡,也不能用玻璃杯或冰冷的瓷杯来盛装。烘热的瓷杯保住了咖啡的温热,也更能散发咖啡香。可惜,会如此冲泡咖啡的茶餐厅,已经不多了。

      

    我怀念十二月初夏的墨尔本。在墨尔本,几乎看不到拥挤的人群,当然也看不到烦人的交通阻塞。当我出差到墨尔本那一个月的时间,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坐在咖啡座里,喝着手中的摩卡(MOCHA),享受着澳洲式的悠闲时光。深煎炒的咖啡粉使MOCHA有着独特的酸味,还有杯底的巧克力糖浆与牛奶泡沫上的巧克力粉,吸引我一次又一次地品嚐。

      

    谈到咖啡,不能不谈意大利咖啡。ESPRESSO,CAPPUCCINO还有LATTE,都是意大利咖啡的经典。ESPRESSO(意大利香浓咖啡),是意大利咖啡当中,分量最少,几乎是一口饮尽,却也是口味最为浓厚的意大利咖啡。利用咖啡机里的蒸汽压力,迅速地将色泽深沉的咖啡液抽出,流入专属ESPRESSO的瓷杯,不加牛奶,只用方糖调味。分量也许少,但在喝完后,你不会有那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与ESPRESSO不同,CAPPUCCINO(卡布奇诺)和LATTE(拿铁)都加入了热牛奶来温和咖啡液的浓厚味道。卡布奇诺,是由三分之一的咖啡(一份ESPRESSO),三分之一热牛奶和三分之一的热牛奶沫组成的。至于拿铁,则是将一份ESPRESSO和两份热牛奶倒入已经预热好的杯子里。拿铁的特点就是牛奶的味道要比咖啡的味道重,所以,它的味道也比卡布奇诺咖啡来得温和。

         

    不知道,在澳洲悉尼的那一端,那间街角的咖啡馆是否还在营业着?每次为我冲泡LATTE的她,是否已经离开,开始去实现她的理想了?

      

    『你好像每次都点LATTE?』这是我连续喝了两个星期的咖啡后,她这么问我。

      

    『我希望将来自己能拥有一间咖啡馆。』在第四个星期,她告诉我她的理想。

      

    『啊!对不起,有没有烫到你?』第六个星期,她不小心打翻我的咖啡,向我道歉。

      

    『今天这杯LATTE我请你喝,因为明天你就要离开悉尼了。』她微笑地递上我常喝的咖啡,那是我在悉尼的第八个星期,也是我完成工作的最后一个星期。

      

    她是我第一位以咖啡相交的朋友。在喝咖啡的当儿,能与她一起聊聊天,对独自游走不同城市生活的我,是一份亲切,也是一份感激。

      

    也许,在咖啡当中,最让我好奇的应该是爱尔兰咖啡(IRISH COFFEE)。当我读着台湾网络小说家痞子蔡的『爱尔兰咖啡』,我就希望有朝一日我能有机会品嚐。爱尔兰咖啡的冲泡过程比较讲究。它特定的专用玻璃杯,就像是喝葡萄酒时用的酒杯,不过杯脚较短,杯身也比较丰腴。玻璃杯上有两条金黄色的细纹来分层,一条靠近杯子底部,另一条则靠近杯子上缘。

      

    首先,倒进爱尔兰威士忌,直到最底层的第一条细纹,再加入两茶匙褐色的砂糖。然后,将杯子摆在特制的杯架上,让杯子呈45度倾斜,而在杯肚下方,则有一个小小的酒精座。点燃酒精,以小火烧烤杯子,慢慢地将威士忌加温。一面烧烤还得一面转动杯子,让杯子均匀受热,使砂糖渐渐融化於威士忌中。在威士忌即将燃烧之前,迅速将杯子移开,熄灭酒精。之后,将煮好的曼特宁咖啡,缓缓倒入装着威士忌的杯子里,直达杯子上缘的金线。最后,用冰冷的鲜奶油打至发泡,完美地填满第二条金线上方的空间。就这样,一杯爱尔兰咖啡就完成了。

      

    喝爱尔兰咖啡千万不要将鲜奶油搅拌於咖啡中,而且要趁热喝。但是,如果稍微等待一下,就可以发现,冰奶油被下方的热咖啡融化,给深色的曼特宁咖啡留下一道道白色画线的痕迹。混合咖啡和威士忌的液体虽然烫热,但穿过冰奶油,其实不会烫嘴。

      

    也许在这个城市,也或许就在下一个城市,我希望,真的有那么一天,我能有机会喝到一杯爱尔兰咖啡,一杯加了美酒的咖啡。

      

      

      

    【有人说,咖啡是越喝越香醇,但也越喝越寂寞。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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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的老朋友

    March 22nd, 2008 by ginsengsia

    我们聊起了当初,聊着一些往事。那一路,只觉得云淡风清。

        

    我们谈论着现在,谈着自己的工作,对照曾经的理想。那一段,不自觉的有一些感概。

        

    我们计划於未来,建筑着新的梦想,却也没忘了未遂的理想。那一刻,你显得安定,我却显得漂浮。

        

    车窗外的高架大道纵横,将不同目的地的汽车隔开。然而,隔膜,并没出现在我们之间的友情。尽管我们已有三年半的时光没见,但那种熟悉的感觉,就犹如我们昨天一起在电影院外看美女。呵呵。。。我感恩,因为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

        

    上个星期五,为了公事,我需要到吉隆坡与客户开会。反正周末在新加坡无所事情,就将当天来回的机票改期,这样我可在吉隆坡多逗留两天,顺便见见VK。算一算,距离上一次见面,我与VK已有三年半未见了。尤其是当VK举家搬离诗巫之后,我们就更少机会见面聊天了。这一次,到了吉隆坡如果不打声招呼,实在说不过去。嘿嘿。。。

        

    到了约好的时间见面,VK开车来接我。才刚上车,“咦,VK,你胖囖。。。”。我心里多么得意,一直以来,这句话都是别人对我说的,难得今天是我抢到发言权。

        

    “彼此彼此,哈哈。。。”VK不甘示弱。

        

    “怎样,之前重游诗巫,有什么感想?”

        

    “哇,诗巫变得好漂亮,也改变了好多,我都快不认得了!我见了好多老朋友,也重游了我的老家,还有校园,好怀念。”VK兴奋地说。

        

    这就是我们的开场白。在车上,我们天南地北地闲聊,从生活,工作,理论,朋友,再来就是大选,政治,理财,股票,基金。。。。。。时间在流逝,而话题依然在持续,这一切多亏了吉隆坡的交通情况。我相信VK一定在捶心甘,毕竟我们聊天靠口水,而开车靠汽油。

        

    “你决定在新加坡继续奋斗吗?是不是打算安定下来了?”VK问道。

        

    “安定?我从来没想过在那里安定下来。尽管我已在那里生活有两年半的时间了,但对我来说,她还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每天早出晚归,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生活一成不变,很多时候,我都只是在住宿和办公室两个点线之间来回。偶尔“出轨”,但很快生活又回到这点与线之间。一个人在外面闯荡,说不想回家是骗人的;但一想到回家该做些什么,就又彷徨了。我承认,现在我是为了工作而生活;而你,是为了生活而工作,所以我羡慕你。我越想回家,偏偏就接受了一个新的事业挑战。对工作伙伴的承诺,又将自己拴住。除非这挑战夭折,不然我相信自己还是如此矛盾地生活,对家人也始终怀有歉疚感。所以,我告诉自己,一旦这次挑战不成功,不管怎样,放开一切,先回家休息两个月,陪陪家人,做些自己想做的事。再利的刀,也需要停顿下来磨一磨。”我如此回答。

        

    “嗯,听起来你已有打算了。人到了一个阶段,就会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从而取舍。那么,我该祝你事业成功,还是失败?”VK看着我。

        

    我只干笑了两声,就漠然不语了。是啊,如果挑战成功了,我得继续留下来过着我那矛盾的生活;失败的话,我就可以回家,但之前的努力可就白费了。人啊,总是站在此岸,望着彼岸,最好一脚踏两“岸”。虽然嘴上不说,但我心里清楚,如果现在让我选,我会选:回家。

        

    那夜,我们聊了蛮晚,彼此都有一些启发。我喜欢跟VK聊天,因为他可以让我看到盲点。生活中本来就是有许多的考验,每次考验,不一定都可以如你所愿。这次考验迈过了,不必沾沾自喜;摔跤了,也不必羞愧,再来就是了。回头看看五年前的自己,再想想如今的我,我得到了什么?别看你没有的,应当珍惜你手上拥有的。

        

    隔天,VK在机场与我送别。拎着手上不算太沉的小行李,我们只简单地挥挥手道别。

        

    “下次再到吉隆坡来,一定记得找我。”VK嘱咐我。

        

    “一定一定,你要TAKE CARE。”

        

    “谢谢,那我就祝你一路顺风囖。拜拜”VK挥挥手。

        

    短短的一天相聚,我却很心满意足。踏入候机室,心中不免怅然:咳。。。老朋友啊,不知下一次再见,又将是多少年的时光。

        

        

        

    【人生是考场,生活是考题,时间是程度,而感觉,它就是你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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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部落格

    March 2nd, 2008 by ginsengsia

    终于,我注册了一个属于自己的部落格。虽然它的出现来的实在有点晚(尤其是周遭的朋友都有专属的空间时,让成天挂在网上的我实在有些汗颜),但毕竟它还是诞生了。既然注册了,那么就得想想我的空间应该有些什么主题。思前想后,我觉得它应该是一个让我去整理我生活中一些故事的平台,借以记录我过去的岁月,让回忆去翻动一些好久好久不再提起的往事。

           

    第一次听到BLOG这个英文单词是大慨五年前(2003年)在大学里头的一个研讨会。那时一位印度籍硕士生发问关于BLOG对网络界所带来的影响。

           

    “BLOG,什么东西?”这是我心里那时的OS。

           

    转头看看我身旁的同事 – HF,瞧她目光一直望着台上的主讲人,以为她懂这个单词。我细声一问,结果她酷酷地说:“回去查。”

           

    “哦,原来她也不懂!”这是我第二次OS。

           

    对于我不懂的主题,我实在无法“专心”聆听。就这样,我的视线开始随着声音飘荡,我的目光随着那硕士生的问题,飘移到主讲人身上,再从主讲人的回答,重重地落在硕士生的脸庞。如此迂回数次,我错觉地看到那空中来回的飘移线,而我也始终没在他们的对答中听出一个所以然来。

           

    研讨会过后,我记得我上网GOOGLE了一下BLOG这个名词,原来就是像我们传统的日记,将之网络化,可以贴图,可以书写(那时好像还不能上传影像和音乐),还可以与他人分享。

           

    “咦,那不就是公开自己的日记吗?有多少人愿意公开自己最私人的事情?就算公开了,又有多少是真实的?”我还在疑惑这种概念到底行不行的通当时,现实就向我证明了我的观点是错的。

           

    BLOG不止是网络日记,更是一个分享平台,只要你愿意分享,就没有什么不能公开的。这就是网络时代。

           

    Bill Gates曾说过,BLOG是继Email,Forum,Messenger之后第四个杀手程式(Killer Application)。到今天,BLOG不仅是一个分享平台,更是一个可以赚钱的来源。只要你申请成为GOOGLE AD的会员,再将GOOGLE的广告张贴在自己BLOG中,只要有人点击你BLOG中的广告链接,系统就会计算你的收益。点击越多,收入越多。(FRIENDSTER就是靠这样的方式在运作。它提供免费空间给予会员们,只要会员多,广告链接就多。链接多了,点击率也会上升,这样就能赚钱了,而且是群众在帮他赚钱。)

           

    渐渐的,我的朋友们开始有了自己的BLOG。在浏览他们的BLOG的同时,我也能了解他们的近况,尤其是对远距离的朋友们。尽管如此,我还是一直没有念头去构建自己的部落格。直到最近,我忽然有兴趣去拥有自己的BLOG。不过,在叙述这段文章时,我惊觉我的表达能力好弱。不管是思想组织,章法,文笔,都要费好大的劲才能表达出自己心里所想的。日子有功,我相信只要坚持多写,多分享,自然可以加强表达能力。最重要的是,可以与朋友们互相交流。

           

    朋友们,大家好,我来啦。。。。。。

     

     

     

    【我整整用了 5 个小时来写这篇文章,感觉却不到喉。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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